版权又称为着作权,根据自愿原则,对下列作品进行着作权登记: 文字作品;口述作品;音乐、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美术、建筑作品;摄影作品;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。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着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;各类作品(计算机软件除外)授权事项登记;录音、录像制品登记;其他与着作权有关的受地区**的*,中心进行的登记等。 美达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成立多年来,我公司一直坚持诚信、敬业、严谨、*的服务宗旨,先后为伍百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多种服务,并赢得了广大客户的**。业务范围涵盖:商标查询、商标注册代理、商标转让代理、商标许可备案代理、商标复审代理、商标异议代理、**商标认定代理;专利申请、**代理、**补正、**答复审查意见、**侵权分析咨询;管理体系认证、**产品认证、CCC认证等;版权(着作权及计算机软件)登记服务等业务。美达代理速度快,成功率高,关键是价格低,以较大诚意让利于您。美达代理愿用我们的努力 保护您的无形资产,展示您的聪明才智,为您创造较大利益。 版权登记: 1、为维护作者或其他着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,有助于解决因着作权归属造成的着作权纠纷,并为解决着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; 2、有利于作品、软件的许可、转让,有利于作品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; 3、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,企业**实力的表现; 4、作品实行自愿登记。作品不论是否登记,作者或其他着作权人依法取得的着作权不受影响。